近年来,地域性研究是历史研究中的大端,笔者也介入其中,觉得在这方面研究中应注意一些问题。
首先,我们在强调地理差异时,固然必须揭示自然环境的差异,但亦不应忽视社会因素的作用。譬如宋代经济重心的南移,过去多仅讲南方自然条件优于北方,或生产力水平提高等,而较少考虑政治因素,其实,后者的影响是决定性的。我们在进行地域性研究时,必须指出:地域与地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地区有严格的地理界限,而地域的区分则更多地看重其文化功能的相似。过去我们的地域性研究多奠基于《礼记·王制》和司马迁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的理解上。如果说司马迁时代人类还颇多地受自然条件的制约,地域文化还多以自然环境来塑造的话,那么,现实中的地域文化则有了更多的决定因素,这就表明地域性研究必须有更广阔的视野。事实上,这几年已显示出发展的趋势,在国外有罗·威廉关于汉口的研究,有斯波义信关于杭州的研究,在国内也有对上海、重庆、武汉、佛山等地的研究,这其中引进了社会学的社区概念。不过,社区与地域并不矛盾。实践表明:通过更多方面的地域性研究,可以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更加切实的依据,同时也为地域政策的差异化创造条件,提供保障。
其次,应该认识到,地域性有时是社会交往缺乏的产物,我们在上古史书中可以见到许多的国,而当时的国仅仅就是一个部落群体的活动圈,随着后来各自势力的扩大与向外的扩展,彼此之间有了交融与交流,有的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,形成了一个“新我”,有的则在交融与交流中舍弃了自我而融于别人之中,地域性的消融也许可看成是人类发展进步的一种必然趋势。但是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虽然可以在一个长时段中发生变更,它却是无法超越的。有时又要考虑到社会分工的需要,这种社会分工往往并不是自然形成的,它可能要借助于一些人为的因素,譬如国家可能采取“重农抑商”政策,重农作物而轻视经济作物,重农业生产而轻工矿业生产等。所以,地域性的保持也许是人类发展进步的另一种必然趋势,可见,地域性有消融的一面,又有被保持的一面。地域问题必将长期障碍我们的视线,要求我们把地域性放在一个适当的位置上来看待。
地域性研究中有许多结论已经形成,如赋税的征派有的不依人丁与土地的实数,各不同地方征额亦颇有差异。事实上,中央集权并不旨在抹平这些差异,有的差异还可能是有意而为之的,存在差异并不意味着中央集权控制的软弱,很可能就是宏观调控下的微观变通。有些学者认为赋额不实就是政府职能的软弱,其实,政府往往采取了承包的办法,给予了各不同地域更多的自主权。有人强调地方的独立性与自治性,却几乎否定了中央集权的间接控制,否认了基层社会对中央政权的普遍认同意识。因此,在开展地域性研究中,还应把握好地域性与总体性的相互关系。